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充分提升“两条例”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华龙区法院在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大厅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展板,在公告栏、签到机等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海报,重点展示条例的具体内容、立法过程、立法必要性和条例亮点。
同时,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地宣传条例内容,并现场对办事群众的法律咨询进行详细解答。
通过本次宣传,进一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知法用法,推动全院各部门履行营商环境工作法定职责,打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时时都是营商环境的新局面,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期数:672
文字:政治部 张雨涵
编辑: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民二庭 王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