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院长荣延平带领两名分管业务的副院长及纪检组长,对华龙区法院落实“日志式”流程管理工作进行第四次督导检查。
荣院长一行分别到三个派出法庭、院各业务庭室,对贯彻落实“日志式”工作流程管理进行督导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荣院长与各个庭室负责人及干警进行深入交流,详细询问此项工作在实际运用中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内容填写不完善的原因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一一问询,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征求干警整改意见,给出整改建议。对工作落实好的庭室,荣院长一行给予充分肯定,对由于主观问题落实不到位的,荣院长及院领导进行了批评,并责令进行整改。
通过几个月的实施,案件流程日志表的作用突显。在检查中,干警普遍反映通过案件流程日志表,可以很方便的看到案件进程,及时提醒干警审限,有效杜绝超期案件的发生。该表中详细记录的诸如开庭时间、案件调解时间、送达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内容,避免了案多事多易乱、易忘的现实。各个庭室长根据案件流程日志表,很清晰地了解案件审理情况,对案件实施更加有效的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最后,荣院长强调要善于总结,通过实践设计出更加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表格内容,及时、完整记录案件的整个历程及重要时间节点,使得案件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要制定长效的管理制度和问责机制,使得该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