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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庭室督查 落实“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7-07-04 09:55:58


    2017年6月5日上午,华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带领副院长冯东林、纪检组长王志民到我院各审理、执行庭室,再一次对贯彻落实“日志式”管理工作流程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荣院长对贯彻落实“日志式”工作流程表较好的中原法庭给予了口头表扬,对部分落实不彻底的庭室进行了批评。并要求这些庭室要向中原法庭学习,严格按照院里的规定,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同时,荣院长针对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庭室长要把这项工作为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二是在落实中,要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充分发挥流程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督导作用。三是各个庭室要及时总结,定期对流程表进行汇总、分析,深挖案件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流程表的促进作用。四是纪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庭室及人员,严格按照院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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