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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职务犯罪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7-06-29 16:30:42


    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中村改造是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城中村改造也为职务犯罪的滋生创造了土壤,导致近年来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近三年来,我院共受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职务犯罪案件12件16人,审结11件,判处刑罚14人。

    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此类案件有着类似的犯罪手段,具有共同的犯罪特点:一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在土地丈量上做文章,以小丈大,以少丈多;二是在宅基地附着物统计上做手脚,或改变房屋的定性,篡改房屋的用途,或改变房屋的等级,将未装修的房屋登记为已装修等等;三是采取虚构事实、虚构补偿对象、虚增补偿面积、虚增农业人口等手段,骗取超额补偿款和安置补偿款及相关奖励费用;四是拆迁人员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放宽标准,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拆迁补偿款被骗;五是从事拆迁管理工作的公职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被拆迁户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基于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职务犯罪的产生:一是加强相关制度的完善。完善配套制度,根据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统一拆迁补偿标准,调动各方积极性,依法保护城中村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补偿公平公正;二是加强组织机构的管理。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明确不同部门的分工和职责,并建立权责相匹配的问责机制,哪个环节出问题就在哪个环节追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无缝衔接;三是加强程序监督的力度。在城中村改造的程序上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开和透明,各个环节的工作必须通过公示加强各方的监督;四是加强廉政建设的考核。建立城中村改造职务犯罪预防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防止权力滥用,预防职务犯罪滋生。

责任编辑: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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