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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纪检监察职责前移助力审判

  发布时间:2016-09-14 15:55:05


    华龙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将监督职责前移,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案件领衔,把评查卷宗作为案件督办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服务查办案件,为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办案“零差错”目标提供保障。

     一是出台制度,规范案件督办。为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华龙区法院及时出台了《华龙区法院督办案件暂行管理办法》,使案件督办工作规范化。

    二是整合资源,形成督办合力。为了确保案件督查取得成效,华龙区法院由监察室牵头,会同政治处、审管办,定期或不定期对需要督查的案件开展评查工作。评查工作由审管办负责提供需要评查的案件明细表,报院党组研究决定后,由监察室确定具体的评查时间、方式,被评查庭室提供需要的材料,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查办案件合力。

    三是规范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华龙区法院把上级转办、交办的案件、领导批示的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长期未结的案件;有重大疑问的案件等五大类案件作为督查的重点。严格按照初查、调查、立案、通报等环节进行案件评查工作。对查实确有问题的案件,监察室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并根据案件性质提出督查建议,要求承办人员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向审判委员会汇报。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需要追责的交给监察室进行追责。

    华龙区法院监察室注重对案件评查结果综合分析,职责前移效果显著。今年上半年,我院对2015年对256本刑事、民事和111本发改案件进行了两次集中评查工作。评查就文书、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找出问题症结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案件审理质效。对问题严重者依规进行处理,今年上半年,该院有4名干警因审理案件存在明显瑕疵受到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张晓艳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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