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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攻坚克难

华龙区法院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强大攻势

  发布时间:2016-08-23 09:00:39



    近日,濮阳市华龙区法院与华龙区检察院、濮阳市公安局胜利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联合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这是全省法院“宣战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华龙区法院为全面推进执行工作,在突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正视存在差距,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取得的又一项重要突破。

    华龙区法院辖区有13个公安分局,看似力量强大,但是形不成打击拒执犯罪的拳头力量。执行干警为了协调拒执案件,也是东奔西跑,耗费了很大的精力,但效果并不明显。华龙区院长荣延平发现问题后,提出了与专一公安分局建立联合集中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问题。对此,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王占平主动与胜利分局局长袁纪彬协调,并征求华龙区检察院意见,决定由市公安局指定胜利分局管辖华龙区法院执行局移送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案件。法院执行局负责案件卷宗材料的移交,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移送案件的接收、回告和督办工作,胜利分局安排专门警力负责办理。华龙区法院、区检察院与胜利分局强化协调配合,分工合作,形成了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为了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推向深入,针对法院内部推动力不足问题,强化执行局与刑事审判机构的分工合作,并建立了内外联络员制度。执行局干警进行全面筛查,并将犯罪线索交由执行局联络员进行审查,审查后认为有犯罪嫌疑的交由刑事联络员进行再审查。经审查决定自诉的,由少年庭协调立案;决定移送的,由执行局对外联络员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并负责案件的协调、督促与推进。对起诉到法院的和自诉案件,刑庭、少年庭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为了配合做好打击拒执行犯罪工作,华龙区法院执行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上述《实施意见》精神,克服消极情绪,坚定工作信念。同时,对长期逃避、躲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银行流水、产权交易等渠道,经过全面地调查取证,广泛搜集其犯罪线索,及时固定犯罪证据,提高了案件的移送质量和立案数量。近两个月来,华龙区法院共审查犯罪线索案件50余件,移送15件,公诉受理2件,判决1 件,自诉立案审查1件。在强大的打击拒执犯罪的攻势面前,有50多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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