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09-11-18 10:26:19
1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2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3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4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5、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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