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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09-11-18 10:26:19


1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2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3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4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5、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责任编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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