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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判方法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5-11-27 17:10:06


    民事裁判方法就是讲民事裁判思维,办结民事案件的方法。笔者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二十余载,深感民事审判思路之重要,审判思路的正确与否与审判结果的正确与否,与审判效率高低密不可分。对民事审判思路的研判和探索就是对民事裁判方法的思考。过去理论界对裁判方法的探讨和著作甚少,笔者关注的不多。近年来办案压力越来越大,肩上责任越发感觉重大,对裁判方法的思考越发多了。笔者偶然拜读了杨立新教授的《民事裁判方法》专著,大受启发,又有幸聆听上海长宁区法院院长邹碧华博士关于《裁判方法与庭审技巧》的讲座,并认真阅读他本人编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专著,更是受益匪浅,有一种醍醐灌顶之感、现将笔者的学习体会和认知写出来,与大家共享,并希望得到大家的批评指正。

    “五步裁判法”及“要件审判九步法”对我们工作的启示:

    一是受案时理清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及诉讼主张。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构成了法院及判决的基础。诉讼活动主要以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及诉讼主张为出发点。当事人权利请求是否正确,是否与法律规定或法律要件相符,是诉讼开始时必须解决的问题,否则,很可能出现诉累或当事人因诉讼常识缺乏而引起的权利丧失后果,无论是“五步裁判法”或“要件审判九步法”,首先解决的就是固定或理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的通过释法予以进一步明确,明显荒谬的予以更正或删除,明显不合理的加以合理化,通过这些方法解决诉讼的基本出发点,并以此作为识别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及抗辩权基础规范的依据,进而进行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的分析,并在基础上展开审理活动。同时,当事人提出来相应的权利请求后,能否正确地根据自己所依据的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提出自己的诉讼主张,也会影响到案件的正确审理。我们要根据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检索和释法明示工作,尽可能避免当事人因为诉讼基础欠缺而引起诉讼主张遗漏或错误。

    二是明析审判思路,树立正确的审判方向。以权利请求为出发点,在确定权利请求所依据的基础规范对基础规范进行要件分析,固定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和具体权利请求和抗辩,向当事人尽早明示审判方向,可以避免因为基础不明确导致案件审理无从下手,也可以减少方向性错误引起的诉讼行为反复,因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应着不同的法律构成要件,不同的构成要件又需要不同的法律事实支撑。甚至举证责任分配,诉讼时效要求等都会有所不同。如果我们审理案件不能及时固定法律关系,当事人就必须对各种可能的法律关系进行攻防,我们的审理方向和范围也可能随之不断发生变化,造成审判思路的不清晰。例如,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原告究竟以违约法律关系,还是依据侵权法律关系进行起诉,当事人的请求事情和举证责任分配和要求是不同的,这种不同甚至决定案件的后续审理方向和审判结果的差异。

    三是运用要件构成分析法能够尽快形成争点,明确审判重点,提高审判效率。用要件构成分析法确定审判思路能有效地提高审判效率。在一起案件中涉及的事项可能会非常广泛,当事人不可能就所有事项都展开对抗,法院也不可能去审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事实,案件的审理范围不可能没有任何限制,必须按照重点来进行。诉讼中的审理重点应当靠诉讼争点来发展,只有形成诉讼争点,才有可能明确案件的审理重点。利用要件构成分析法来整理争点,反映法官的审判思路,可以起到减少诉争,缩短庭审期间并引导庭审进一步深化的作用,能够界定裁判范围,减少无效劳动,加速事实认定过程,并进而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四是利用腰间构成分析法来制作裁判文书能够增强对案件事实认证的准确性,能够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判决的正当性,能够取信于当事人,获得社会的认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运用要将构成分析方法来审判案件,制作法律文书,逻辑思维明晰,找准了审判工作规律的科学思路,以符合法律内在逻辑方向来裁判案件制作裁判文书,能够避免因遗漏要件事实而使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写作存在的根本性缺陷,能够避免因错误识别、遗漏、生造当事人诉讼请求而使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写作偏离方向,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认证事实的准确性,提高裁判文书的内在理性和说服力,更加便于当事人和社会从裁判文书中正确理解“胜诉之因何而生,败诉之因何而败”,从而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的要求,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zxy    

文章出处:许昌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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