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2日下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担任审判长,与少年庭庭长及一名助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爱霞挪用公款一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旁听。
该案的庭审过程凸显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完全贯彻直接言辞原则,通过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证据一一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真正做到了“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通过院领导带头办案,充分发挥院领导在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审判经验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从而搭建审判示范的平台,培养年轻干警,提升队伍素质,使审判质效得以不断提升。
华龙区法院已将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今后审判工作的新常态,通过院、庭长亲自开庭审案,进一步强化以庭审为中心,让庭审更加规范化、优质化,从而让人民群众在庭审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信服法院的判决,树立司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