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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07 16:30:02


    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更好的贯彻落实“正风肃纪”活动要求,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明规矩,改进作风,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管理,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干警自身修养,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和维护法院良好形象,开展了“八小时以外”专项整顿活动。

    为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该院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步骤和整改内容、活动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该院对“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规定重新进行了修订。管理规定中接待礼仪要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要注意自己的形象,不讲粗话,举止端庄,着装整洁。办案纪律要求不准私自会见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或礼品;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价证券;不参加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娱乐、健身活动;不到高消费餐饮场所就餐;不准涉足带有色情服务的场所及接受不正当的异性服务;不参加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观光游览活动;不参与丧失原则的社会活动;也不以个人或他人名誉经商谋利以及利用职权从事非法敛财活动;不向自己的亲属、子女泄露案情秘密或替家属子女为案件说情,教育他们不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财务和宴请。规定还要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规章制度,不做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社会文明规定的事情。

责任编辑:闫军勇    

文章出处: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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