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适应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华龙区法院在全面梳理当前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不规范、不统一现象的基础上,在民商事审判领域推出规范化建设,从审判流程、庭审行为、文书制作和法官释明等方面为审判人员提供办案指南和行为标准,以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
一是规范审判流程管理。针对部分法官程序意识不强等问题,制定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规定。一方面,从流程管理的角度,对立案、审理、结案、移送、归档、信息录入及修改等各审判环节的流程审批和节点控制进行规范,对审判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作出了说明,并规范了小额诉讼的程序适用和审限管理。强化庭长等管理主体的工作职责,加大庭室对流程管理规范的落实力度,形成两级管理合力,提高整体审判流程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庭审行为。针对部分庭审程序缺乏细则、审判人员做法不一致的问题,制定庭审行为细则,对审判人员庭审中的语言行为等作出明确要求,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辩论、宣判等各个环节对庭审规范予以细化、明确,并特别制定了针对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庭审规范。还对庭审中当事人出现身体不适、当事人情绪激动干扰庭审、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等几种情形的处理作出了规范。
三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法官释明。针对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裁判文书在实际制作中存在的格式不统一、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从法条援引、附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统一了案件当事人变更、采取保全措施等特定事项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方式。还明确了简易程序裁判文书的简化规则。明确界定法官释明的原则、内容、形式和适用阶段,梳理了民商事审判中需要释明的问题和事项,内容包括诉讼代理、保全、调解、追加当事人、诉讼请求、证据、裁判等各个方面,涵盖了民商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