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顺利推进立案登记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华龙区法院立案庭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并落实立案登记改革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准备。院党组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迅速召开会议对改革部署进行传达,深刻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针对登记制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案件受理数量增长情况,五一放假期间,立案庭分管领导及立案庭全体人员根据登记制改革要求,主动制作诉讼文书样本、展板、宣传册等,保证立案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科学研判。要求全庭人员加强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准确掌握登记立案要求,及时改进工作思维与方式。科学研判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可能较多进入司法领域的案件类型,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尤其是行政诉讼案件,明确案件受理范围、要件,注重做好释明工作,妥善应对新情况与新问题。
三、规范程序,明晰流程。明确登记立案工作流程,对起诉、自诉,要求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场予以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需要补正的,出具补正告知书,做到一次性全面告知;对不予受理或不予立案的,除接收诉状出具书面收据外,还在法定期限内做出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先予立案。做到各项流程公开公正,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四、提升服务,便民惠民。立案窗口人员全部着装上岗,岗不漏人,同时为当事人提供复印及其他诉讼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大提升。更新诉讼指南、诉讼引导、法律条文等便民告知材料,制订诉状样本,供当事人参考,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导。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保证在登记立案等问题的回复中做到准确、及时,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
仅立案登记首日,该院便立案登记83件,其中民事62件、行政1件、执行案件20件;已收取材料、待立案114件,其中行政1件、执行112件;来诉总人数295人次,其中民事82人次、行政6人次、执行207人次。接待申请再审立案3件,经耐心释明,当事人服判息诉,并主动撤回再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