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法院执行局迅速落实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会议精神、立即部署,采取四项措施,保证每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顺利执行。
全力做好执行和解工作,避免冲突发生。执行人员接收案件以后,首先通过阅卷熟悉案情,制定执行预案,找准切入点,积极做好具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同时侧重加强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强化当事人的和解自主意识,把执行和解的主动权交给当事人。注重总结当事人的心理规律,不断拓宽执行思路。针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的农民工又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扶或者进行司法救助。
加强执行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协调公安、房管、工商、金融等部门配合执行工作,在搜集执行线索、加强执行力量等方面畅通联动。执行局还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与执行工作流程管理、三级协助执行网络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每周接访对话等常规性活动,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果,保障快速反应机制有序运行。
切实加大劳动保障执行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该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工作,把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执行工作重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方案,落实人员,攻坚克难解除农民工的忧虑,确保执行力度和效率。
穷尽执行措施,减少涉诉信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拒不履行的企业,除了加大执行力度强制执行,还及时向工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作为不守诚信的行为予以记录并列入“黑名单”;对涉及政府部门工程范围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要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司法建议,督促其自觉履行,对妨碍法院执行的要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督办和重复信访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执行,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增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取证意识,穷尽一切手段,使被执行人财产无处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