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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查封财产 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发布时间:2014-12-11 10:34:05


    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对一起涉嫌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惩戒和威慑其他具有履行能力采取非法手段躲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现该案已被公安机关决定立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过程中。

    被执行人濮阳市豫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应偿还申请人李某借款850000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履行240711元后,剩余款项一直未如期履行,被执行人濮阳市豫东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法人李梦芹后又将法院已查封价值达335000元的公司设备非法处置,经法院多传唤拒不到庭。被执行人无视法律,非法处置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财产,且非法所得并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实现,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故华龙区法院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晓艳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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