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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观审 判决更服人

华龙区法院首例引入人民观审团观审案件

  发布时间:2014-11-17 09:27:22



    “整个观审过程让我很受启发,我要把在这里领会的法律知识给我们社区的群众讲解讲解,让大家对法律多一些认识。”这是来自某街道办事处的观审员刘伏虎在观审完一起盗窃案件后的感言。

    2014年11月12日下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的一起盗窃刑事案件,首次引入来自社会各界的九名群众代表组成的人民观审团参与庭审。

    为便于观审员了解案情,更好地参与庭审,案件承办人在庭审前一天向观审员发送案件相关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条文。当日审理的盗窃案件的被告人李某,自1994年至2014年期间具有盗窃的前科劣迹达六次之多,其在释放后不到三个月内,因在某小区内再次盗窃电动车被抓获。

    观审结束后,每位观审员结合庭审情况,就案件事实认定、有罪无罪以及量刑情节等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展开热烈讨论,各抒己见,最终形成统一的书面意见递交合议庭,该意见将被作为最后判决的重要依据。

    参与庭审的观审员一致认为,人民观审团机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希望更多的案件适用这种形式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张晓艳    

文章出处:刑 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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