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一个朋友借了我3万块钱,已经到期还没有归还,为了让他及时还债,我扣留了他的车子。请问,我有权扣他的车子吗?
小聂
答:
首先,要明确地告诉你,你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你将你朋友的车子擅自扣留,已构成侵权;如果造成损失,你还应当对扣车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你朋友不按约定的期限还款,属于违约行为,但该行为的发生尚不构成自助行为要件中的“情况紧急且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情形。因此,你不可以通过擅自扣留车子的方法进行讨债;你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纠纷,比如与你朋友协商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