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目睽睽盗财物,屡教不改获徒刑
作者:仲伟丽 发布时间:2013-06-25 15:53:02
2012年3月份被告人葛某在濮阳市中原市场西南角扒窃被害人倪某的钱包时,被发现,后葛某因生气辱骂倪某并持小刀伤害倪某未得逞。华龙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葛某在之前因盗窃受到处罚不以为然,最终走到今日获得徒刑,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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