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目混珠劫财物 投案自首悔意迟
作者:冯志刚 发布时间:2013-06-25 15:51:54
被告人孙某伙同吴某等五人窜至濮阳市龙城街被害人高志伟、高志飞租住处,冒充内黄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将二被害人蒙头带至友谊宾馆,逼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支取现金。期间,又从高志飞的租住处将一辆红色五羊本田摩托车劫走。华龙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年又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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