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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头小利来窃电 疏而不漏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3-06-25 15:51:15


    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以以被告人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被告人受濮阳市福乐酒店老板李某的指使,在该酒店配电房内私自引接电缆,盗窃电数量,直至濮阳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发现福乐酒店有窃电行为。为了蝇头小利违法,想尽办法盗窃电,最终疏而不漏落入法网受到法律严惩,给那些抱有侥幸的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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