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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因争风打架法院调解促双方言和

  发布时间:2009-10-10 11:39:44


近日,华龙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故意伤害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由被告人王某赔偿被害人刘某2700元,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最终握手言和。

2009年5月9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在看戏时,认为被害人刘某调戏自己的女人,遂用木棍追打刘某,致使刘某胳膊受伤。经鉴定,刘某胳膊损伤构成轻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庭审过程中,王某与刘某情绪均十分激动,矛盾一触即发。

华龙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本案致害人与被害人均为年过六旬的老人,案件处理难度较大,遂决定先从民事赔偿方面下手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思想工作,被告人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被害人刘某亦意识到王某系出于误会,故同意调解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刘某谅解了王某的行为,要求法院对王某从轻发落。

责任编辑:宣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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