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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行事诈骗 难逃法网获刑

  发布时间:2013-06-25 15:49:18


    近日华龙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王某伪造车辆登记证书,用分期付款的轿车作抵押,从李某处借款32万元。之后又以该轿车抵押给濮阳市泰和投资担保公司,借款27万元。因王某多次未偿还车辆贷款,轿车被销售公司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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