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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累累今又犯 国法威严不姑息

  发布时间:2013-06-25 15:46:36


    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驾驶车辆,窜至濮阳市黄河路零点网吧门前,将被害人王某停放的价值5778元的嘉陵牌摩托车一辆盗走。华龙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某因多次触犯法律受到惩处,至今前科累累,此次系累犯,我院依法从重处罚维护国法威严绝不姑息。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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