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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吵为孩子 冲动伤人触法律

  发布时间:2013-06-25 15:38:25


被告人姜某在濮阳市开洲路家中,因孩子抚养权一事与前妻杨某发生争执,姜某将杨某殴打致轻伤。华龙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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