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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 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3-06-24 10:21:04


    为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华龙区法院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活动期间,华龙区法院负责商事审判的民二庭对所有在审案件进行了排查,没有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对其他涉企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并用法理与情理,帮助当事人理清自己的权利义务,妥善化解纠纷。重点解决了濮阳市某印务有限公司、王某林等十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诉濮阳市某能源有限公司一案。活动中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一是企业的证据意识不强,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法律顾问,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诉讼的时候,往往证据准备不充分,在有法律顾问的企业中,法律顾问的参与也往往是在事件发生之后,对证据的收集已经变得困难或者不可能。

    二是企业的法律意识偏差,很多企业在作为被告时,经常通过逃避诉讼文书的送达、拒绝参加诉讼这些消极方式来逃避诉讼,以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民二庭在处理案件的同时,向案件的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指导他们在以后的经济活动中,理顺工作流程,注意收集证据,同时也向他们传达正确的法律意识,保障企业在今后工作中,配合法院工作,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艳婷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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