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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能动司法理念 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华龙区人民法院积极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3-04-08 14:54:43


    华龙区人民法院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己任,紧紧围绕华龙区争当全市县区社会经济发展排头兵、为全市实现“二三五”赶超发展率先做出贡献的目标,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出台了《华龙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28条,涵盖了保障企业发展、司法为民、司法规范引导等多方面内容,从制度、机制上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从严、从快方针,严厉打击破坏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各类犯罪行为。尤其要严厉打击破坏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三强四霸、封门堵路、恶意阻工等破坏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恶性行为,依法严惩在产业集聚区周边的盗窃、寻衅滋事等破坏治安秩序犯罪,为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依法严惩挪用、诈骗、侵占产业集聚区资金犯罪,严厉打击涉及产业集聚区建设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犯罪,加大惩处力度,保护国有资产和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优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环境。

    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妥善调处涉及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民商事纠纷。对于涉及企业矛盾纠纷,要尽可能地多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来处理;对于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要引导当事人在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减少对抗。

    三、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和谐”的原则,及时化解产业集聚区建设引发的行政争议。妥善审理好行政案件,在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行政机关在法律框架内适当采取灵活措施的必要性,善用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解决个案法律适用问题。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制度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四、坚持“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加大涉及民生纠纷案件的审执力度。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把诉讼活动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影响降到最低。

《    意见》的出台,是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意见》从法律角度全面保护了产业集聚区的科学健康发展,为产业集聚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宽松的投资环境。

责任编辑:孙艳婷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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