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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人民法院2013年度“一创双优”活动日常推进阶段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4-02 17:21:50


学习是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转变和素质提升的总开关,是确保“一创双优”活动持续开展的重要环节。根据本院制定的《华龙区人民法院2013年“一创双优”活动日常推进阶段实施方案》(濮华法〔2013〕11号)和全院“一创双优”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特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坚持以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以学习促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观念转变和素质提升,进一步振奋精神,抢抓机遇,真抓实干,持续求进,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华龙贡献力量。

二、学习内容

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研读十八大报告原文及辅导读本;深入学习新《党章》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两会”精神。认真学习《何平新九论》、《数说濮阳话赶超》等重要文章;学习全区“一创双优”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认真学习华龙区“讲文明、守秩序、爱濮阳”主题实践活动方案,领会“讲守爱”活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刻领会“三种意识”、“六超精神”、“六新要求”、“十破十立”、“八弃八扬”、濮阳干部文化、“三李”精神、“三项要求”、“4321”发展理念、“13363”城镇化空间布局和“2781”发展战略等。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三、学习形式

“一创双优”活动的日常推进阶段有别于集中教育阶段的学习方式,我院将积极创设活动载体,采取听报告、看光盘、召开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创新学习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一是辅导促学。要围绕“一创双优”活动日常推进阶段的工作任务,邀请高层专家学者来院作辅导报告,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扩大学习效果。

二是以讲促学。借助本院开设的“法官讲坛”平台,邀请专家和学者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来院授课,相互交流,认真学习,努力提高审判质效,实现真正的公正司法。

三是调研促学。全院干警要深入基层,积极参与调研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司法需求,带着问题下去,带着成果回来,深入思考,积极谋划工作思路。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做敢于思考、勤于思考、善于思考的模范和表率。

四是以考促学。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一创双优”活动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将在全院公布。

四、学习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头。院党组书记、院长荣延平高度重视“一创双优”活动,任本院“一创双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并把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学习教育工作列入我院重要议事日程,严抓严管。把“一创双优”活动日常推进阶段学习教育工作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公正廉洁执法结合起来,与“公平、公正、公信”执法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院干警学习。

(二)保证学习时间。各部门要把学习教育贯穿“一创双优”活动始终,使学习教育常态化,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处处是学习之所,人人是学习之人”。要坚持二、五学习制度,自学时间可自行安排,并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三)营造学习氛围。本院宣教科将密切关注学习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报道全院各部门开展学习活动的新举措、好做法,多角度、多途径、全方位搞好学习教育工作的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网站开设专栏等形式广泛进行社会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搞好学习总结。“一创双优”活动日常推进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要对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撰写学习总结,干警个人也要作出总结。学习总结不能泛泛而谈,要具体详实,有事例、有思考、有措施。各部门学习总结要于9月27日前报送院“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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