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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胡村法庭新设“调解室” 便民利民化争议

  发布时间:2013-02-06 22:35:38


    “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一直是华龙区法院审理案件的工作宗旨,重建后的胡村法庭在整体办公结构上也更加突出“重调解”的工作思路,在一楼办公区专门设置调解室,为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工作环境。

    新设的调解室,环境干净整洁,硬件设施齐备,墙上悬挂利于化解矛盾的法言与谚语,具有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调解室毗邻审判庭,承办法官在庭前准备工作中通过阅读卷宗了解案情,归纳当事人争议焦点,在开庭前向当事人阐述庭前调解的意义,并组织当事人在调解室进行沟通交流,承办法官可以在相互交谈中了解各方最真实的想法,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法理与情理的劝导。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许多案件得以调解和撤诉,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个月内,胡村法庭已在调解室成功调解案件近20起。

    调解室的独立设置,是在庭前引入调解,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方式得到解决的重要途径。一方面给当事人提供了庭前表达诉求、发表意见的独立空间,非以开庭审判的方式,更能引导当事人表达最真实的想法。另一方面也利于当事人安定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责任编辑:孙艳婷    

文章出处:胡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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