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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枫”景】法理融情解心结 一日双调两案清

发布时间:2026-05-26 10:10:53


    近日,在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中原法庭调解室,随着款项的清点交付,两起纠缠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同一天内分别圆满解决。

    案例一

    2014年,被告张某因经营周转向原告李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后,张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本金及剩余利息长期未还。李某念及旧情多次催要无果,矛盾逐渐累积,最终将张某诉至法院。

    案例二

    被告王某分别于2014年、2019年分两次向原告赵某借款共计72400元,并出具了借条。然而借款到期后,王某屡次食言,赵某在反复催要中感到既无奈又心寒,最终选择诉至法院。

    受理这两起案件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两案原被告均是相识多年的朋友,纠纷持续多年,双方心中都积有怨气。如果为了结案直接判决,固然简单快捷,但“案结”未必“事了”,甚至可能因判决导致双方彻底决裂,后续执行也将困难重重,矛盾会从法庭延伸至庭外。

    为此,法官将两案安排在同一天集中审理,为双方当事人搭建了一个“说理”的平台,倾听双方这些年各自的难处与心结。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两案当事人态度明显软化。法官趁热打铁,从法理维度进行疏导: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条和约定都具有约束力;若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等严重后果。

    最终,两案当事人均在法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均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两案当事人分别握手言和。

    一天之内,两起案件,全部当庭履行完毕。面对这两场分别持续近十年的借贷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审始终,最终促成两名被告均当庭足额履行。两起原本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实现了“当天化解、当场兑现、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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