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使原本对簿公堂的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本案系原告某合作社与被告张某、刘某、周某四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卷宗、联系当事人,深入了解实际情况。法官发现,四被告并非有意拖欠借款,而是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但他们始终认可这笔债务,并愿意尽力偿还。
若直接判决,不仅执行过程漫长艰难,还加重四被告的资金周转负担,反而增加双方诉累,不利于纠纷高效化解。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将工作重心放在调解上。她多次与双方沟通,一方面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说明讲诚信、守约定是应尽的法律义务,一旦被纳入失信名单,将对个人生活、工作造成深远影响;另一方面,与原告诚恳交流,建议其从被告实际履行能力出发,适当放宽还款期限,这样既保障自身权益的实现,也体现出互助合作的理解与温暖。
承办法官一次次协调、一遍遍磋商,最终打动了双方。原告同意给予宽限期,被告也承诺积极筹款。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并签订调解协议。一场原本可能陷入僵局的纠纷,最终得到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华龙区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大调解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高效、和谐的化解途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