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患廉政风险,现将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拟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执行款代领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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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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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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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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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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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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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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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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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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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豫0902执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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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盈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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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锦祥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李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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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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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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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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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393-8909882。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