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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说法】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撞伤路人,谁来赔?

发布时间:2024-10-23 09:23:34


外卖为生活带来了便利

但外卖小哥穿梭于大街小巷

在追求时间的同时

难免会存在安全隐患

那么,小哥在送餐途中

发生交通事故

致人受伤

谁来赔偿?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外卖小哥李某驾驶电动车与王某驾驶的电动车在转弯时相撞,造成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遂诉至华龙区法院,要求李某及濮阳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濮阳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员工,事故发生时正在为客户配送外卖,且工作时身着统一制服,交通工具亦放置标有公司标志的置物篮,系履行送餐职责的工作行为,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法院依法判决濮阳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4661.63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外卖小哥在骑行送餐时应遵守交通法规,谨慎行驶,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同时各配送平台也应规范用工,加强对骑手的管理培训及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担负起用人单位的职责,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和更加完善的运行模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魏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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