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午,华龙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区综合楼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理宏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华龙区法院提请的关于马朝选、李红权2名同志的提请任命。
会上,华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凌燕宣读了关于马朝选、李红权2名同志的任命提请报告。经过表决,任命李红权、马朝选同志为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朝选作为拟任命人员代表作任前发言,李红权作为任命人员代表作供职发言。
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理宏分别向2名同志颁发了任命证书,并举行了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同志高举右拳、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誓言铿锵有力,充分表达了对宪法的敬畏之情和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展现了对宪法的忠诚以及对人民的郑重承诺。
新任命同志表示,将以此次任命作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自己,公正行使审判权,始终牢记誓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