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中原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积极采用多元解纷机制妥善化解姐弟之间的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被告王某与原告刘某系表姐弟,王某从刘某处借款100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三个月。在超过还款时间后,刘某多次催要无果,王某总是以亲戚关系当做“挡箭牌”,刘某便诉至华龙区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深知直接开庭不利于矛盾化解,调解结案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中,承办法官告知王某应该履行的义务,同时也安抚刘某情绪,通过释法明理,促使调解循序渐进、平稳进行。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能因为是亲戚关系就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家庭借贷纠纷案件不仅涉及经济纠纷,往往还有复杂的感情因素。本案中,法官将“调”字向前延伸,通过情、理、法并用,灵活调解,既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也护住了家人间的亲情,从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