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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人民法院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进入良性循环

  发布时间:2011-11-17 09:13:58


    11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自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华龙区法院迅速响应,当天就进行了安排动员,11月11日早8点就将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印发全院,着手进行案件排查。经过仔细排查,全院目前没有立案和审理环节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只有执行环节有5个案件,相比往常明显下降.这和华龙区法院今年以来的措施密切相关。

    在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1月20日,全省法院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后,华龙区法院建立了长效机制,将加强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和执行,列入2011年度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在民一庭设立了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全院全年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工作的开展。设立了农民工立案窗口,由专人负责对农民工来诉案件进行诉讼指导和审查受理,确保当即受理当即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送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缩短排期开庭的期限,开通了立案热线,实行了电话预约立案、周日立案, 加强了司法救助,对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等方式,解决告状难问题。开展了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权利义务明确的农民工工资案,即收即审即结,争取把纠纷化解在诉讼初始阶段,减少农民工的诉累。大量适用简易程序,使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安排专门人员,对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优先安排、优先送达、优先开庭、优先调解。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以扩大案件的社会效果。加大了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等的联系,建立了联席制度,定期研究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制定对策,对于苗头性问题,及早防范,对于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保证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执行力量,在执行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重点落实,保证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执行力量充足。

    2011年11月10日前,华龙区法院共审结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51件,涉案112人,标的额47.53万元,而且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全年案件明显分化,案件几乎集中在6月份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越来越少,案件审理明显进入良性手环。

责任编辑:孙艳婷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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