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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密码心存歹念 盗卡取款获刑罚款

  发布时间:2011-10-12 09:47:14


王某系某洗浴中心服务员,在该洗浴中心负责人史某通过网络银行为其支付话费时,看到银行卡密码,顿生歹念,后趁史某不备将卡盗出,并从银行ATM机取款2万余元。近日,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22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濮阳市中原路金洪园洗浴店打工时,将该店负责人史某的银行卡盗走。后用事先获得的密码从中国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取款21100元。案发后,王某主动将赃款退还史某,并于2011年6月1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华龙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已犯有盗窃罪。王某于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对其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且于案发前主动退还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责任编辑:陈宣作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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