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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法庭创建】小法庭大智慧

  发布时间:2022-06-23 09:58:03



    6月20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胡村法庭庭长王晓平、孟轲法庭庭长李红权、中原法庭庭长张志勇专门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开展大讨论,共商创建良策。中原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了大讨论。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应积极融入区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源头解决;要大力整合基层司法资源,打造一站式便捷化诉讼服务点,方便群众诉讼、减少讼累;还要强化建章立制,加强溯源治理,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重要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中原法庭庭长张志勇开门见山地说道。

    如何深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打造华龙区人民法院的创建特色,胡村法庭庭长王晓平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三进”工作,出台规范性文件、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平台,提高诉前调解案件调解率;

    三是充实人民法庭调解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增设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积极与村(居)委会沟通设立特邀调解员;

    四是信息共享,建立联动调解台账,确保资料详实。

    孟轲法庭庭长李红权认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风要先行,要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上下功夫,做到小案不小看,让群众体会到“三省”,即省心、省时、省力。要重视庭审规范、着装规范等司法礼仪规范化建设,体现新时代华龙区人民法院新形象。在办案过程中,要抓好“四心”工程,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接待群众热心、办案用心、释法耐心、明理暖心,真正做到倾听民声、化解民忧、赢得民心。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落实新形势下“枫桥式”基层法庭工作新要求,坚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国家乡村振兴、清廉濮阳建设、华龙区区域治理等重大战略发展部署,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创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的优势,全力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不断提升华龙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维护一方稳定、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华龙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旨在执法办案、司法诉讼、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内涵探索中,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平安建设的桥头堡、社会治理的排头兵、群众工作的先锋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为推动濮阳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责任编辑:刘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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