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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召开打击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2-06-01 10:28:31



    5月31日,在世界6·5环境日到来之际,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新闻发布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俊琦通报了该院打击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工作情况,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春阳公布了1起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照民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多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维持生态平衡、维护生态功能、保护美丽家园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近三年,共审理破坏环境污染保护犯罪6件10人,罪名涉及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 分别对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一年至七个月(部分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二万元至六千元不等的刑罚。

    华龙区法院在打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违法犯罪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从快、从严审结, 提高环境污染犯罪成本,增强打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震慑力。

    二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把生态修复情况作为认定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促使行为人在实施生态环境犯罪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积极赔偿损失、修复环境伤害,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成效。

    三是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积极建立与公安、检察、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机制,重点在证据的采集与固定、案件的协调与和解、判决的监督与执行等方面做好衔接配合。 

    四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适时向有关部门建议及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环境监管监测等工作。利用官网、微博、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环境资源司法重要新闻和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社会大众的环保法律意识,了解环境保护的重点、热点问题,畅通公众揭发举报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渠道。    

     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被告人加大从严处罚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震慑力,同时,深入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的审理进程,探索创新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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