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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

  发布时间:2011-08-29 16:09:22


“这是给您的廉政监督卡,请对案件审理过程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在华龙区法院立案大厅,当事人办完立案手续后,就会收到立案法官发放的一份廉政监督卡。卡上附有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河南省高院“十条禁令”的内容,并公布了该院的纪检监察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为更好地推进司法公正,加强队伍管理,濮阳市华龙区法院自2011年伊始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该监督卡随案发放,如果承办干警和部门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存在违反十条禁令、五个严禁及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当事人可以随时填写廉政监督卡,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纪检监察部门将在一定期限内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作出答复。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廉政监督卡制度实行以来,该院的案件审判质量和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满意率明显提高,一至五月份上诉案件、二审发还和改判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9%、28%和33.8%。三至四月在全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百分制考评中,获法院系统第一名。

责任编辑:聪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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