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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执行工作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0-11-27 10:39:38


11月26日下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执行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全区治安形势、社会风气、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得到了区领导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永正,执行局局长董明海出席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照民主持。


发布会上,副院长赵永正介绍通报了该院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总体进展情况。2018年以来,华龙区法院积极贯彻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零容忍”,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努力遏制黑恶势力犯罪高发势头,向社会和人民群众展示华龙区法院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截止目前,共受理涉恶执行案件39 件,涉被执行人113人,涉案标的9949418元,扣划并发放受害人违法所得1670213.24 元,起到了打击一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和效果。

局长董明海对下一步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做法进行了通报。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出重拳、下猛药,彻底切断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根基,确保把涉黑恶犯罪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坚决完成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务必严守工作纪律;局长亲自督办案件,抽调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性强的执行人员,配齐配强专门执行力量,成立涉黑恶案件执行团队,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质效。

(二)重视案件管控,逐案建立台账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把控时间,做到案件每周一汇报,跟踪进度,专人负责,局长审核;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使得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早发现、早处理。

(三)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协作配合

对涉黑恶势力犯罪财产刑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因案制宜,制订个案执行方案,加速案件推进;对已查控的财产即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加大在案财产处置力度;同时,强化内部协同配合,加强与立案、刑事审判部门及时沟通协调,及时移送执行;加强与公安、银行、村(居)委会等各单位沟通协调,彻底查清涉案财产,做到查控财产彻底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线上、线下查控两不误,实现“黑财清底”

执行案件立案后,坚持“线上、线下”查控两不误。“线上”第一时间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证券、保险、工商登记、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线下”第一时间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等未实现网络查控的财产登记机关进行现场调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生活居住、劳动就业、收入、债权、股权等情况;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划、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确保财产见底、不留死角。

(五)多举措化解执行难,协调家属代为履行

针对仍在监狱服刑的、名下无财产及财产无法满足执行标的时,通过电话联系、当面谈话、送达执行告知书等多种方式,通报被执行人财产刑未履行情况,对其家属进行普法教育,做好、做通被执行人家属思想工作,动员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义务。

(六)强化案件督导,规范执行行为

专门成立涉黑恶案件执行审查小组,由执行局局长带头负责督察,分管院长一手抓;对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严格法定条件、程序,依法依规加快案涉财产处置进度,坚决杜绝选择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以及执行不廉现象的发生。

(七)加强涉黑恶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对涉黑恶案件深度宣传,从传统媒体到新媒体,做到宣传全方面、多方位,形成警示威慑态势;及时总结加大宣传,加强“以案说法”式的报道,努力把典型案件报道转化为法治公开课、犯罪警示课、干群教育课,最终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赵院长表示,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华龙区法院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三次推进会的要求,以“六清行动”为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刘峥嵘    

文章出处: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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