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县两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余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庭审中,双方围绕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是否合法、处罚决定审核人员是否具有审核资格、处罚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和过罚相当原则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并展开激烈辩论,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自己受益匪浅,通过此次庭审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行政案件的庭审环节和程序要求,清楚了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重点,深入了解了执法过程中需注意的细节和程序等,提升了自己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下一步会提高认识,规范执法行为。
此次庭审是华龙区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一个缩影,下一步会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案件,更好的发挥行政审判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的职能作用。
期数:480
文字:行政庭 杨 明
图片:行政庭
责编: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行政庭 武熙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