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黑涉恶执行案件中,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建立科学、稳妥、可执行性强的财产处理机制,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力攻坚克难,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近日,在执行艾某、张某、陈某、李某华、李某丽案中,华龙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张喜超仅用一天时间将涉黑涉恶执行案件所查封财务清点完毕并上缴国库。
被告艾某、张某、陈某、李某华、李某丽因犯有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华龙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其涉案财物进入执行程序。
张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认真阅卷,了解涉黑涉恶财产情况,全面梳理财产线索。张法官首先对前期已被公安机关查封的财产一一登记造册,发现除需法院对房产、车辆进行拍卖,退赔、缴纳罚金外,还有大量的涉案财物需上缴国库。
因往年只接收过款项,第一次接收实物,张法官与财政部门负责人联系沟通,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交接。由于该案件任务重、压力大、时间紧,张法官把一天的时间掰成两天用,中午加班加班点未休息,饿了就喝口水吃口面包,争取用最快的时间将所有物品清点完毕并与财政部门交接完毕。
一天时间张法官将财物交接完毕,之后张法官并未松懈,着手对被执行人名下所需拍卖的房产、车辆进行评估并挂网拍卖,“在执行每一个涉黑涉恶案件时,必须做到严格规范、穷尽措施,实实在在做到‘财产清仓’,要在财产查控方面精准施策,在财产的处置方面坚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确保每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和法律检验的铁案。”张法官说。
华龙区法院紧跟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强化使命担当,努力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优异的成效,全力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确保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期数:473
文字:执行局 于晓君
照片:执行局
责编: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执行局 李志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