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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20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发布时间:2020-07-16 17:16:12


涤荡黑恶,唯有利剑高悬,铁拳出击,方能保民平安。

~欠债还钱~

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如果催款的方法不对

很可能就会触及

法律的红线!

7月3日8点30分,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华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蔡某慧等20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

主审法官杨慧手起锤落,宣布开庭,威严的法律为这个盘踞濮阳多年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敲响丧钟。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份至2018年底,被告人蔡某慧等人为攫取高额利润,形成以其为首,以被告人朱某增、徐某广为骨干成员,20余人为积极参与者和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濮阳市城区、南乐县、清丰县、濮阳县等地,依仗自身强势地位,先采用介绍、引诱等手段非法高利放贷,后对于未按时还款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以轻微硬暴力、大量软暴力强行索取债务。

该犯罪集团共实施非法拘禁犯罪2起、敲诈勒索犯罪2起、非法侵入住宅犯罪2起、寻衅滋事犯罪28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起,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扰乱社会、生活和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查明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被告人蔡某慧注册成立了烟行,卖烟的同时进行着与经营范围无关的违规放贷业务;2015年,被告人蔡某慧纠集表兄弟徐某广、朱某增成立米行,但实际主要业务是放贷,通过高利放贷牟取非法利益。

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2016年,被告人蔡某慧笼络被告人王某入股,被告人王某带领人员加入,注册成立濮阳汇银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资金对外放贷,逐步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

该组织有计划的扩大规模、扩充人数,层级分明、分工明确,蔡某慧、王某负责对外放贷,徐某广负责账目往来和初期催债,朱某负责非法讨债。期间,甚至部分借款无法偿还的债务人也加入该组织,帮助对外讨债从而折抵自己的债务。

该集团讨债手段繁多,“软暴力”特征突出,多采用非法拘禁、强行入住、贴身跟随、同吃同住、更换门锁、喷字骚扰、泼洒污物、燃放鞭炮、摆放棺材花圈、播放哀乐、言语辱骂、堵门阻工、拉挂横幅、语言威胁等手段,恐吓、滋扰被害人及其家人,使其产生心理恐惧、恐慌,形成心理强制。

此外,在催收期间,还以霸占被害人农用耕地土壤、强行挖掘变卖、低价出售被害人机器设备、逼迫被害人卖房还债等恶劣手段,强行夺取被害人财物,肆意勒索被害人钱财,从中不法获利,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严重滋扰,造成极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

为提高庭审效率,华龙区法院提前一周组织召开了由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证人出庭、鉴定、勘验、排除非法证据等事宜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交流、归纳。

庭审从早上8点30分到晚上11点30分,持续近15小时。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和辩解,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均在庭审中示证、质证。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扫黑除恶,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自中央部署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华龙区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亮剑,持续加大“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力度,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对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安居乐业,起到有力保障作用。

期数:460

文字:政治部  张雨涵

图片:政治部  魏凯强

责编:政治部   张雨涵

审核:少年庭  杨   慧

责任编辑:刘峥嵘    

文章出处: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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