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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05 18:37:13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

世界环境日旨在强调

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为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攻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倡导生态价值观念,弘扬生态文化和生态道德,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推动健全全民行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

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活动

6月5日早上8点,华龙区法院行政庭开展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活动。在“马颊河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行政庭法官干警发放的制作精美的宣传资料吸引了大批的群众。为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华龙区法院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参与干警发放了大量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宣讲了环保法规,介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案例,并积极解答了群众的法律问题,大大提告了广大群众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2

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大竞赛

6月4日上午,华龙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濮阳日报》报纸答题活动。通过填写《濮阳日报》6月1日至6月4日在显著位置刊登的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大竞赛试题,切实增强干警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理解,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将完成答题的试题发送至“濮阳环境”公众号

3

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行动

6月3日下午6点,华龙区法院院党组在“马颊河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执行行动,以放生鱼苗的方式修复马颊河生态环境,呼吁大家关心生态环境,杜绝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近年来,华龙区法院一方面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持续推动环保宣传工作常态化进行,引起社会公众对环境问题的积极关注;一方面积极履行审判工作职责,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加大司法惩处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扩大,为濮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期数:432

文字:政治部  张雨涵  行政庭  张冰冰

照片:政治部  魏凯强

责编: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王照民

责任编辑:刘峥嵘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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