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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华龙区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28 09:11:28



华龙区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

温馨提示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部署安排,进一步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阻断疫情传播,全力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相关规定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倡网上立案和

办理诉讼、执行事务


当事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网上办理,可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ssfw.hncourt.gov.cn/)或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入华法公众号—我要立案-网上立案)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等,部分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小程序(进入华法公众号—我要立案-跨域立案)进行网上跨域立案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材料。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短信、电话方式办理。减少外出,降低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人员控制等工作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敬请谅解。

二、做好信息登记和

体温检测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来院办事人员应自觉按要求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和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应配合医务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应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

三、加强个人防护


所有来院人员务必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诉讼服务场所和个人卫生,主动做好自身防护措施。

四、保障诉讼权益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依法申请延期审理具备条件的,可安排网上开庭审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http://tiaojie.court.gov.cn/),或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进入华法公众号—我要调解)申请在线调解。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刘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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