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年初,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亓某、彭某、于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后,该集团成员分子于2019年4月份悉数落网。2019年7月12日,该院再次开庭对该犯罪集团成员参与的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事实进行审理。
本案七被告人中有数名未成年人,因年幼无知、涉世未深被亓某、于某、彭某纠集、利用,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在濮阳市东湖龙舟小区、竹翠园小区,为他人强揽“背楼”生意、争夺供热站经营权的过程中,帮忙看场子、充当打手,多次随意殴打竞争对手,致六名被害人轻伤、轻微伤。同期,这些成员受被告人亓某、于某、彭某安排指使,采用非法拘禁、恶意喷漆、葬礼闹事等非手段法讨债,严重滋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向全案七名被告人依法释明了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后,被告人岳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之前拒不认罪),其余六名被告人庭审供述稳定,均自愿认罪悔罪。合议庭届时将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方面,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宽严相济,作出公正判决。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阶段,华龙区法院集中优势审判力量审理扫黑除恶相关案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秉承着不放过任何一个恶势力犯罪成员的信念,持续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力求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