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是事关孩子的人身安全的大问题。2019年6月20日下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濮阳市冠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的危险驾驶案件,员额法官张衍聪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华龙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庭审。濮阳市交警支队组织180余名大客车及校车司机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12日18时许,被告人王某正指使被告人王某利驾驶牌号为豫ERH7**的小型普通客车,从内黄县后河镇某幼儿园行驶至濮阳市华龙区胡村乡庄胡村村口处时,被公安人员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人数7人,实际载人数24人,其中大人2人,超员242.9%。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利在道路上驾驶客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犯有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王某正作为幼儿园负责人指使被告人王某利严重超额载客,系共同犯罪。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对该案当庭宣判,二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均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客车及校车司机们纷纷表示深受感触,在今后的客运中一定要杜绝超载的类似现象发生。
校车承载的不仅仅是幼儿、学生,更承载着社会未来的希望和每个家庭的幸福。华龙区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呼吁社会各界要重视校车安全,学校方面不要心存侥幸,贪图一时方便、为节省成本而置孩子们生命安全于不顾。同时也给广大司机们敲响警钟,务必安全驾驶、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