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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拒执威力显 “消失老赖”速还钱

  发布时间:2019-04-16 16:18:13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将依法打击拒执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采取了一系列专门措施。华龙区法院保持打击拒执罪高压态势,迫使一批批失信“老赖”快速履行义务。

    2015年8月12日,曹某向原告吕某借款2万元,约定借款期限4个月,若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支付每天500元的违约金,并立下借据一份,被告杜某在该借据担保人处签名。同日,被告杜某又向原告出具连带责任担保承诺书,承诺对曹某向原告吕某借款2万元提供连带担保。借款到期后,原告向曹某和被告杜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其起诉至法院。本院认为,被告杜某为曹某向原告吕某借款2万元提供连带担保的事实有借据及连带责任担保承诺书等证据为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判决被告杜某偿还原告吕某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

    后因杜某未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面对法院通知,被执行人视若无睹,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翻查找也无其踪迹,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执行不能。

    正当案件一筹莫展时,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打电话,告知在某道路上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得此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发,驱车快速前往,将被执行人杜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杜某态度十分强硬,无论怎样劝说始终不肯还钱。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仍旧一句话:“我没钱,还不了。”

此情此景,执行干警只好对其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并告知如若再不履行,情节严重将会承担刑事责任,判处拒执罪。被执行人杜某听闻后态度立马发生转变,表示愿意还钱,当场就筹齐欠款交付至法院。此案得以执结。

    牵牛要牵牛鼻子,打蛇要打七寸。攻克执行难,只有严厉打击拒执犯罪不手软,才能让猖狂的了“老赖”们感受到“痛”。

责任编辑:薛伟聪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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