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龙区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义务且逃避执行,一直处于“消失”状态,执行干警到其家中,通过对其家人释法明理,使其家人代为履行义务,在一天内迅速将欠款偿清。
2018年2月1日,我院就原告内黄某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张某支付原告料款46000元,该笔款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2018年2月10日前支付20000元,第二期于2018年4月30日前支付26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并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对原告的还款要求置之不理,遂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张某却玩起了“消失”,躲避执行,经查控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翻查找也无被执行人行踪,案件进入执行不能。后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张某家中,与其妻释法明理进行沟通,做通其思想工作,劝张某早日现身偿清欠款,否则将会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被执行人张某妻子听后,表示愿意代为履行义务,并在当天将全部欠款送至法院,此案得以执结。
为持续打击拒执“老赖”,华龙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强化执行手段和力度,强势出击,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罚力度,以此助推执行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