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接到电话让我来诉讼服务中心领取执行款,2月22日我才刚立案申请执行,这么快执行款就到位了?”一位带着小孩儿的妇女在华龙区法院“执行”窗口询问。
“是的,被执行人已经缴纳了执行款,请您在领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3到7个工作日执行款会到账。”窗口人员解释道。
据了解,该案件自2019年2月22日立案到2月28日执结完毕,历时共 6天。该案件报结时,案件甚至还未分流到承办法官系统,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现象,足以表明,华龙区法院自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后,执行速度之快。
2018年,华龙区法院从自身实际出发,结合审判领域内繁简分流的成功经验,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全年首执案件收案5706件,结案4653件,符合速执条件的案件约30%,通过速执团队的即时执结,执行完毕1304件,执行完毕率22.58%。该院突出“简案快执、繁案精办”的主导思维,繁案由专门团队精细化办理,从源头了预防了执行信访和执行异议案件的发生,努力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提炼执行经验,区分案件“繁简”。在确定试行繁简分流的思路后,该院执行局多次召开执行法官业务会议,反复斟酌各办案法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案件类型、查控结果、保全情况科学研判案件繁简程度,将案件分为简易执行、普通执行和资产处置执行三种类型,明确规定对下列十类案件采取速执措施:1、执行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2、执行标的为行为执行;3、有足额金钱保全的案件;4、执保案件;5、罚金、没收财产案件;6、被执行人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7、被执行人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的;8、抚养费、赡养费案件;9、排除被执行人涉及多个执行案件债务人的案件,排除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无保全财产的案件;10、其他可以速执的案件。
挑选精兵强将,成立“简”案团队。借力司改东风,建立专业化、流程化、集约化的执行团队。院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靠前指挥,现场督导。明确指挥中心负责全局案件的管理、督办、甄别、调查、查控工作,执行局局长作为负责人,统筹管理,将执行局人力资源优化整合,集约办公:内设四个执行庭,成立1个执行综合室。执行庭下设速执团队、精执团队和终本团队,速执团队负责简单速执案件的办理,精执团队负责有财产需要处置案件的规范执行,终本团队,专门办理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执行综合室设立查控组、外勤组和甄别组,分别负责网络集中查控和数据反馈分析,集中送达和外出调查,以及案件甄别及繁简分流。同时,加强多部门司法联动机制,统筹内外力量,共同化解纠纷。
规范执行程序,确保“简”案快办。提高办理执行案件的效率,这是繁简分流的目的所在。为此,该院执行局通过规范程序提升执行案件质效。案件立案后,集中网络查控和送达,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立案庭提供的财产保全情况以及查控情况进行首次甄别,对于具备快速执行条件的案件立即转入速执团队,由速执团队在2个月内执结完毕,实现执行案件简案快执。对于不易纳入速执的案件由调查组集中传统调查(不动产、工商、住所地等),在财产调查基础上进行二次甄别,有财产需要处置的案件转入精执团队进行实施处置,1个月内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由速执团队依法终本或者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终结执行,争取4个月内处理完毕。
执行案件繁简分流作为华龙区法院进一步深化执行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将助力华龙区法院执行改革,保障执行改革有序、有效、有力推进。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大幅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促使本院执行工作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