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龙区法院执行局来了一名被执行人,据其交代,他是上午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主动到法院了解情况。
案件原来是,被执行人葛某因5万元借贷与高某发生纠纷,经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进行审理双方自行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并约明,若葛某未按还款期限还款,视为未履行部分全部到期,高某可就剩余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葛某第一个还款期限到期后并未还款,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集中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集中线上查控、线下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当被执行人葛某主动来到法院时,法院已经基本掌握被执行人网络查控反馈的财产信息及房产信息。执行干警向葛某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葛某言辞恳切的详述自身状况,经营门店但收益不佳,当提及孩子身体不好现在还在住院时,葛某更是眼含泪花,表示当下全部还款确实困难。执行干警有感于葛某态度恳切,向其建议能否先给付部分欠款,同时也严肃告知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同样有强制执行效力,法律的威严不容忽视。被执行人葛某当场积极联系朋友借款筹集2千元,执行人员当即联系申请人高某,向其说明法院已经掌握葛某名下房产、车辆线索,因涉案标的较小,暂不适宜采取处置财产的强制措施,鉴于葛某良好的还款态度,以及目前的困难处境,希望其能宽限还款期限。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高某表示同意,葛某当场微信转账2千元,并签写还款保证书,当事人双方均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